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一致同意就以下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一)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二)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改造等费用的分摊方案;
(三)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确定并签订书面维修保养协议,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
(四)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及补偿完成的书面材料。
经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符合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抗震、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及意见。
既有住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加装电梯后不影响既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符合现行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需由申请人在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城及本单元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申请人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应当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