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特点
加拿大的企业分为个人独资、合伙、公司三种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是:
(1)经营收益由投资人独享,不用与其他合作者分配。
(2)组织机构简单。
(3)完全由投资人控制,投资人说了算,无需与他人协商。
(4)低税收。企业的收益纳入个人所得税核算,纳税额可能低于公司制企业。
合伙企业优点:
(1)投资人为2至25个,资本金较独资增加。
(2)企业亏损由合伙人共担。
(3)由于合伙人多,增加客户数量和业务种类。
公司制企业(LIMITED CORPORATION)
这是多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优点:
(1)投资(或称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责任,既有限责任;
(2)融资能力强,资本可以很多;
(3)股权转让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