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入户本(本市)或法人居住证(外市)、职工劳动合同(至少10个人)
二、办理一般纳税程:
1、去办税服务大厅领取《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认定明白卡》、《一般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发票申请审批表》,填写后携带以上资料提交
2、等专管员通知:去专管员那填《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报告》
3、找纳税人所在分局的局长签字盖章 4、去税政科在查验报告上签字盖章 5、以上的资料提交到税政科,等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