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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信用管理师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14-07-31 15:13:08 浏览次数:199次
区域: 石家庄 > 桥东 > 桥东周边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长征街75号南楼三四五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一式2份)附表1
工作年限证明(一式2份单位盖章)附表2
2、身份证复印件2张
3、学历证复印件2张
4、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2014年下半年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将于8月23日举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培训学校、河北省通用管理学校将于2014年8月开展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工作。

石家庄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1月16日
注册时间:2013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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